11月12日起,地质勘测院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报告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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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有关犯罪主体的批复》已于2015年8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2日起施行。
11月12日起,地质勘测院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报告将承担刑事责任
【概要描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有关犯罪主体的批复》已于2015年8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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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有关犯罪主体的批复》已于2015年8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年10月27日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渝检(研)〔2015〕8号《关于地质工程勘测院能否成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有关犯罪主体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勘察、勘查、测绘职责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责任;地质工程勘测院和其他履行勘测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勘察、勘查、测绘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和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年10月27日
专业从事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和地基与基础施工的技术服务性企业。公司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资质;劳务类(凿井、工程钻探);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测绘乙级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设计、施工丙级资质;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作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